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在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做了两年,是不是也能让公司付一年的双倍工资?)这个说法我到两个负责劳动关系的机关单位问过各有不同。求真相
您遵循的是哪条法规上的内容?因为我要当证据的!谢谢
追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看了,但是这条上写的不是这样的内容
追答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不是劳动法第十四条,看看仔细,肯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