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明确的是什么意思?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在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做了两年,是不是也能让公司付一年的双倍工资?)这个说法我到两个负责劳动关系的机关单位问过各有不同。求真相

希望我能帮到你。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此可见,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30
如果你从入职该单位开始算起至今已满二年的,那么超过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从你入职单位用工满一年开始算起的的一年内是有效的劳动仲裁时效),你现在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你入职单位用工至今不满二年的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入职满一年的当天止期间的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从入职满一年的第二天起视为单位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07-30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在单位工作两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将得到 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和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追问

您遵循的是哪条法规上的内容?因为我要当证据的!谢谢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

看了,但是这条上写的不是这样的内容

追答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不是劳动法第十四条,看看仔细,肯定有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3
1、有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2、有的地方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支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31
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两年你就要不到了,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你只有在第二年还没有结束前去申请仲裁才可以。不过你要先经过仲裁,让仲裁部门出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拿着通知到法院去说不定可以要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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