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证怎么过户

土地证是国有划拨,房产证是私人财产,把土地证过户为自己的出让性质的?怎么办理?是不是需要很多钱?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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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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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02

划拨土地未经批准,购房合同有效吗?如何办理过户?

第3个回答  2011-05-19
首先要以原用地户的名义办理协议出让手续(需到国土局利用科申请,土地评估然后经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在过户(需要评估后到交易中心办理,还要交契税)。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根据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第六条、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建设部令第96号《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去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交易,在土地管理部门见证交易后申请政府下达《划拨决定书》,再持《划拨决定书》申请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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