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甲男乙女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育一子丙。1998年,甲乙之间关系开始破裂,双方开始讨论离婚,因顾及丙年龄尚小,遂放弃。2006年,甲乙再次提起离婚之事,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均无争议,遂准备登记离婚,但发现当年的结婚证不见了。
问:
一、甲乙能否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实现登记离婚?
二、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查找不到原始婚姻登记记录,甲乙应如何处理离婚问题?
三、如果甲乙径行解除婚姻关系,存在何种法律风险?
请回答详细点,谢谢。

第1个回答  2007-12-15
1.结婚证没了,可以去登记机关查档案,可以办离婚的。
2.档案都没了?那怎么证明两人是夫妻?
呵呵,当然,还有诉讼的办法可以考虑。
3.离婚得有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自己接触怎么弄?

参考资料:http://cpblaw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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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7-12-15
一:能
二: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处两人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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