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超市上班去的时候他跟我说试用期一个月我现在做了一个月了没签劳动合同不想做了他应该结算工资吗?

他说要走什么程序,已经10多天了,我不想等了,做了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直接走人直接算工资,来个背过劳动法的帮帮忙,我想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可以拿到钱?》

你已经不在那里上班了吧!个人与单位只要开始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就一定会产生工资及报酬,没有任何单位组织可以拖欠员工工资,所以你不想做了,超市是一定要给你结算工资的;
关于仲裁我不建议,一个你去仲裁了超市完全可以给仲裁的人说我在结算他的工资什么的额,随便拖个一周是可以的,要是你从超市里面不做的原因除了个人还有其他原因的话,你就要防止超市“合理性”的扣你的钱;
建议:直接上门到超市,指出:
1、我已经结束劳动关系了,要是可以请马上结算工资(过场);
2、如果不结算很好,你就说约定是一个月的试用期,而我自己不做的原因就是超市不给签订合同,我才会离开的,要是再不结算工资,我就去劳动监察大队,告你们超市违反劳动法规,到时候超市估计会被罚款很多;至于怎么试用这个方案,你自己定;
个人想法,要是自己的问题就别为难人,要是超市无辜不要你,你就可以试用上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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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8
申请仲裁,时间可就难说了。
建议先不要去申请仲裁,还是先协商;协商实在不成,再直接到劳动局投诉;投诉后会来协调处理的。
协调不成,再说仲裁的事情;你要知道,仲裁不服,还有诉讼呢。一个单位,如果弄到那仲裁环节,单位干脆跟你拖到诉讼环节,你不觉得时间上拖不起么?
第2个回答  2012-05-18
应该结算工资。
第3个回答  2012-05-18
用不了多久 差不多三四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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