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口头提出辞职,因为犯错误公司不准我走,我要是离职,是否可以索赔

我是11年四月一日进公司的,现在已经一年了,我2月二十几号提出辞职,四月一号才同意我干到10号,结果离职前犯错误,公司不准我走,我若擅自离职公司一定会扣我工资(上个月的工资还没开)。这样我是否可以所赔。我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而且我犯错是业务上面的错误,给公司造成一些损失。公司不让我走。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30
很简单,你马上“以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为由寄发一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公司(千万别去写什么因个人原因离职之类的辞职书),这样,你会得到11个月双倍工资赔偿,以及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并且单位还要给你补办补缴社保。
单位说你犯错,那必须是有证据证明你已经学习了相关规章制度,否则,单位说法得不到支持;同时,就算有证据证明你学习了制度且有证据证明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制度,但你以未签合同未买社保为由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在先,单位100%承担前述责任。
我说的非常透切,望自行把握。
业务上的错误,是不能对抗法律的。该公司承担的责任,公司承担;公司有证据证明你确犯错误,且你已经学习相关规章制的,公司可依照规章制度处罚你;但你根据前述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在先,公司的责任不可免除。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05
公司跟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超过一年时间,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你提前30天书面要求辞职,到期后,你可以离职,没有经济补偿;
公司不能扣你的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该全部支付你应该得到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4-08
这个不好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明确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非试用期内的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口头辞职是不行的,而且由于“犯错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赔偿的,很难索赔。
  而试用期内的解除,没有形式的要求,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都可以。由于“犯错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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