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八十七条规定的双倍赔偿金的时间是怎么算的?如果没签合同,这笔赔偿金又是怎么算法?

双倍的赔偿金是否就是月工资*2呢?公司没交保险,如果仲裁保险费用能否得到补偿?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双倍工资就是月工资*2

四、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1-05

1、双倍赔偿金是针对单位随意违法辞退你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即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所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上述算法,只要你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另外不签订书面合同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除了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外,还可以根据第八十二条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4、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第1条规定,所以公司没有交保险的话,可以申请补偿仲裁保险费。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之所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怕被劳动合同“套牢 ”,不能随意解雇职工。

二是逃避办理用工登记,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实际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无法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弊端:

1、双方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无法保护自已的商业秘密。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保护。

3、职工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要辞退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通知,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则必须支付这30 天的工资,并且还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年1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仍然要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用人单位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5、用人单位要接受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劳动行政部门查实,就可能因此被处以每人500至1000元的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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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26
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双倍赔偿金是针对单位随意违法辞退你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先引法条: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难看出需要根据第47条的规定来算,第47条: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归纳说就是: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是否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上述算法,只要你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另外不签订书面合同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你除了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外,还可以根据82条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缴,一定会支持你的。】追问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用工资卡是否能证明存在的劳动关系?另外82条的双倍工资是否是一年内有效?如果超过一年了我该怎么处理,是否被默认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追答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2、对于超多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么单位选择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么支付你双倍工资。

追问

合同和双倍工资都没有,我是否可以在离职的时候申请仲裁赔偿呢?

追答

可以,在离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追问

还有个问题想请教下:如果在职期间一直没交保险,离职后这个保险的补交金额是否是从第一天工作之日起到离职的前一天都由公司进行补交啊?
另外,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是从第二年开始算?还是从工作之日起开始算?

追答

1、社保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单位必须依法给你补缴你工作期间应当给你缴纳的社保。
2、从工作之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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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9-26
这个赔偿金并不是双倍工资的二倍,双倍赔偿金指的是二倍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存在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这就是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仲裁必然能胜,这是法律强制性的。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都只支持11个月。
第4个回答  2012-09-26
你若因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赔偿金则需要您在事实劳动关系形成一年内,且在解除劳动和同时主张,否则法院或仲裁委不予支持。关于保险费用是否缴纳的问题现在多数地区是不归属仲裁委管,而是应当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立案,劳动监察大队会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并要求其为劳动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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