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有关法律对此项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这句话对吗?

第1个回答  2012-11-02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追问

就是说这题是不对滴?

再请教一判断题哦,
各单位必须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的各种监督检查 到底对还是错啊?求详解!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1-02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追问

不是只有第一项,不依法设置账簿另有规定吗?

其他几个也另有规定吗?

追答

这是会计法里面的,我们学这些条例的时候,没有会计法说的仔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10
对的,会计法里有的,具体哪条不记得了,就在下面那人说的规定下面,就是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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