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月下旬入职的,原本申请的是基层职位,但是由于领导辞职了,于是工作交接给我,让我做小领导,于是基层工作试用期从3月下旬到4月底,领导工作试用期从5月1日-5月底,试用期内没有签劳动合同,6月1日上交转正申请表,但是由于公司效益不行,我不想和他们签合同了(合同发下来了我没签,合同上也没有写试用期时间),故6月底提出辞职,到7月底交接完的时候发现他们给我发的是试用期的工资,说是我自愿放弃签合同的,自愿放弃转正的,请问真的只能领试用期工资吗?我该如何维权呢
当然你也可以试试看把钱要回来,我估计你想把钱要回来难,
不算的,是指不算试用期还是不算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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