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算,养老保险是按多少钱算的,失地保险系国家为发展经济、推动民生项目等征地后解决那些因此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险种,此险种只是暂时的一种解决方式,长远还会逐步与上述的养老保险接轨。
《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05]81号),对于全部失地和大部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明确规定,在被征地时,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可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应当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围。
扩展资料
《丹东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的基本内容:
一、被征地农民的范围是指符合文件规定的,2005年10月28日至今,完全失地和大部分失地的农民。
二、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现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继续按现行的参保、缴费和退休政策执行。
三、对现在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即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在本人自愿的条件下,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允许参保人根据个人年龄情况,适当前补缴费,最早可以从2001年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缴费基数为历年对应期的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1.0倍,缴费额全部由个人负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可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办理退休,享受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