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全文。

如题所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是关于当事人及其亲属申诉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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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0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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