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因盗窃单位物品当场被抓,经公安机关鉴定,赃物价值221元,盗窃人因此被拘留7天,单位因此将其开除,但开除决定书未公示,也未通知盗窃者本人。单位规章制定规定,凡属偷盗者,按实际数额加班赔偿,因此被开除的扣除一个月工资。
请问这个规章制度是否违法 ,如果违法时违反了何种法律的哪一条款,单位是否可以依据此规章,扣除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是否可以要求按偷盗数额双倍赔偿。 另偷盗赃物现场缴获,并未对单位造成实际损失。
谢谢各位的回答,请明确回答两个问题
1、未经公示,也未告知当事人的开除决定,是否有效?
2、单位可否依据规章制度,要求按脏物数额双倍赔偿,并扣除他一个月工资,如果不可以,是为什么
小女子刚刚解除劳动仲裁工作,大家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