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外婆外公离婚40多年了,我妈和大阿姨跟外公,小阿姨跟外婆,
现在外公去世了,留下1套房子,小阿姨想来分一份,法律上是否可以?
小阿姨和外公只见过几次面而已,甚至我表弟都从来没见过我外公。
需要专业的回答~谢谢~
我外婆是明确表明她百年以后遗产绝对是没有我妈和大姨的份的,而且葬礼上都在骂我外公,几十年没见面还怨恨那么深,实在是难以释怀。。。我小姨是完全没尽过赡养义务的,一共就见过我外公2次而已,还是碰巧和我妈一起看到的。
少分遗产的话具体是怎么个分法。。望解答~
继续补充:我妈和大姨本来就没想过要继承我外婆的财产,就是被我大姨现在忽然说要来继承我外公的财产给吓一跳。。

您是想问:离婚后,若夫妻一方死亡,其遗产如何继承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此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前妻或者前夫对于死者一方不享有继承权。若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了子女、或者领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生育或领养的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其父或其母享有继承权。值得注意的是,若死者离婚后再婚,则其死亡时的现任配偶享有继承权,死者的所有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死者父母,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应当按人数均等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5-28
简单的回答就是“可以”,他们的离婚只是断了他们的婚姻关系,但是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是不断的。
你提到的谁跟谁的问题只是未成年子女和谁生活的划分,并不是跟母亲生活了就和父亲一点关系都没有了,父母同样是有抚养义务的,就拿你母亲说吧,你母亲跟外公,那么在未成年前外婆是要给你母亲抚养费的,反过来,你母亲成人有自己收入后也是要进赡养你外婆的义务的。同样道理,你小姨也是一样的~她是你外公的女儿,当然有权利继承遗产。虽然离婚很久了,但是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变。
一句话,外婆和外公的3个女儿都可以继承,但是外婆绝对不能。因为她和你外公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不再是第一继承人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8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个回答  2009-05-28
可以。
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论父母的婚姻是否存续。

因此,小阿姨有继承其父亲财产的权利~

但鉴于其没有近赡养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少分遗产~
第4个回答  2009-05-28
继承遗产同抚养离婚的继父母有相同之处,如果双方不构成抚养关系则上述赡养义务和继承权则无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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