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要求男方支付一定赔偿金?需要什么条件?

男方说:"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父亲的,我的工资也都是用干净了的."这种说法合理吗?
如果男方说的是事实,那是不是就如他所说的没有共同财产了?

只能说他说的符不符合事实,无所谓合理不合理。
那如果房子真的是他父亲的,那就不算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和他离婚生活确有困难的,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是可以主张一定的补偿的。
如果你们在婚前有进行财产公正,婚后经济也是相对独立的,还有就是结婚以后女方就当家庭主妇,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请求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但是补偿,不是赔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09
他说的如果是事实,那么房子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是你们总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吧..还有,,一般离婚是没有补偿金的,除非他有家庭暴力,并有证据证明,或者他有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
第2个回答  2008-08-09
法律讲的是证据
第3个回答  2008-08-09
如果是我就什么都不要了.
离了就放下了.也不会在呼是谁对与错了.
就当失败了一次,重新再来.
当你从失败中再站起来.
哪种感觉才是人生真正所要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