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车的监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规范本企业网约车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
扩展资料
“互联网+”战略就是鼓励和支持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和新的市场创新来更好得管理需求和资源成为解决出行难重要的思路。为了早日解决我国城市出行难的顽症并同时把我国建成互联网强国,我们建议:
(一)由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牵头主导,会同立法部门(人大、法制办)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互联网+”新业态相适应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交通”(包括互联网专车、拼车、智能公交等)和智慧城市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确定互联网化的增量改革原则,即在保持原有旧业态不变(利益不变)的情况下,让市场机制在增量资产(互联网专车等新业态)的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以“共享经济”为主导思想,充分利用市场的手段调节供给,在互联网专车、拼车、汽车租赁领域取消价格管制和牌照管制,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允许引入社会闲置车辆满足市场需求,实行以“备案制准入”原则的监管。
滴滴专车归客运管理部门,这个部门的执法权属于客运管理许可制。客运市场是一种严格的准运制度,需要办理相关的营运手续才可以营运,非营运车辆是不得从事相关的运输行业(包括客运和货运)。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第三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客运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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