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该销售代理公司已经2年多,公司的佣金结算方式是:当月发放70%,当年年底发放20%,剩余10%于房屋交付时结算。期间我从事销售的1个项目已经交付但公司拒绝支付10%(现所售房源已全部交房),理由是未达到100%销售率,但公司已提交结案报告,且开发商也未要求达到100%销售率。另外2012年的20%佣金发放问题上公司有意拖欠,按照合同理当2012年12月底之前发放,但目前为止仍未发放。另外如果我离职的话,我还有20多套未结算佣金的房源是否可以拿到佣金?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仲裁是否有胜算?如果仲裁如何走流程(江苏淮安的),各位大神求解!
在百度上搜索下,诸如之类的纠纷太多了,对此深恶痛绝,同事经历过,自己也许很快也要体验这样的经历,可我认为必须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能助长该类无良代理公司的嚣张气焰。
诸如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