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 求解 要求有分析 有法条依据。谢谢您。

某科技人员在人才交流中心找到某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出:第一二个月可能不能按时发工资,但是年终一定会全部发放不拖欠。科技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没有发放工资,第二个月也没发放,到第四个月,科技人员要求用人单位发工资,单位不发,科技人员遂到仲裁机构请求仲裁,用人单位辩解:是科技人员违约,因为合同约定年终一定会发工资。问:该案该如何处理?

  你好:
  这种情况属于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员工申请仲裁的要求成立。
  虽然单位和职工约定,第一、第二个月补发工资,但第三、第四个月必须给员工发工资。至少要给员工每个月发最低生活保障。
  从劳动合同法考虑,员工和单位签订的不是年薪,就应该每月发工资;因为单位经济困难,可适当少发;但不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
  仲裁应该支持员工的请求,判决单位补发拖欠员工的工资。如果解除合同,还应该员工一定的补偿。追问

那他们基于自愿的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啊?我还以为本身违法。也请您摘录一些法条给我好吗?麻烦了!~

追答

要求工资按月发放的。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12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并按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周期是指工资的计发时段,即多长时间发放一次工资。实行年、月、周薪制的劳动者,其工资支付周期分别为一年、一月、一周。一个员工的工资可能有多个支付周期,如月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季度奖、年终奖的工资支付周期则为一个季度和一年。
再按照你说的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你合同里的:“第一二个月可能不能按时发工资,但是年终一定会全部发放不拖欠”这样的不定性合约,其实是和劳动法冲突的,按照以国家法律为标准,这里合同约定侧重的还是月结工资的形式发放,而承诺年终一定发放是公司的,这里和合同法第三十条相悖了,所以你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请求仲裁。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但是楼上更快一些。给你发了私信,请查收、

第2个回答  2013-05-12
如你要求工资按月发放的。有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且《工资支付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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