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公积金贷款买房,名字是双方的,但是作为第一还款人,一直是提取的女方的公积金。离婚时,房屋归女方所有。现在房子要办房产证了,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怎样才能使房产证办理为女方一人的名字呢?需要到公积金中心、房管局等地方办理哪些手续呢?
有约定,但是房管局的回答是必须结清公积金贷款。但是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结清,有没有其他办法,比如转成商业贷款之类的?
找个垫资公司先把贷款还清,然后再把你的份额赠与女方后,再抵押贷款还垫资公司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