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进到这家公司的,当时招聘的负责人说满三个月试用期后给我签合同买保险,但是一直到六七个月后公司才给我补了一份劳动合同,而且合同书上的内容与我事实的工作时间有很大出入,我当时有点忧虑就没签,一直托到现在,今年我所在这个城市的店面到期,公司要搬离,我也不愿意离家,就问公司这方面有没有补贴赔偿,领导说因为我个人不服从调遣所以没有赔偿金的,期间我因为手臂摔伤打了一个半月的石膏,想请一个月的假也没有批准,加在一起总共休了十二天的假,然后每天吊着石膏来上班。如今我也不想再在这家私企做了,就想知道工作了都快一年了,任何经济保障都没有,想请业内人士帮我出出主意,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益!!谢谢了!
除了没买保险,工资也颇低,我手臂摔伤后向公司申请医疗费用报销,有的收费票据已经弄丢了,我把幸存的就寄给公司了,但是已经半个月了,报销的事情还没落实,还有一个礼拜公司就要搬走了,到时如果公司说没有收到我寄的单据我该怎么办呀?
那像我补充的关于我医疗费用报销的情况呢,如果公司谎称没收到或者延迟处理这件事情该怎么办呢,还有我看手的费用远不止寄过去的票据上的金额,我可以申请差额补偿吗?
追答这个医疗费用的报销主要是根据你的医疗发票的票据金额的。
另外,那如果单位拖延你的话,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