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批准我离职,是否还能扣我工资?

我是2008年10月21号递交的辞职申请,公司已经批准我10月31号离职.现在又告诉我人手不够,要求我上到11月5号,但是我2号要到其他公司上班,就拒绝了.他们能算我11月1号到5号是旷工吗?

工作的时候签了1年的合同,我现在还没有转正.交了300远服装押金,但是收据上写的是违约金.现在我要离职.他们告诉我,300远不退我,衣服也不要我退了.要不就按衣服的原价算折旧费.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1.试用期内劳动者无须理由、无须书面形式,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辞职。
2.本来辞职就不需要得到公司的批准,既然公司同意31日离职,后面就没有矿工的说法了。
3.300元的是服装费的话,公司按折旧算是有道理的,总不能你只上1个月的班,公司还送你一套服装吧。
收据上写的是违约金,你就有理由要回来了,楼上 hedykiki - 助理 二级已经解释了,不再重复。
15日内,公司要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到时你觉的公司还有没有做好的事,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工资和300元的钱都要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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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31
一、你没有说你什么开始在此公司工作的,只签1年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这个人感觉公司违法。
二、现在还没有转正,你可以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即你在10月24号可以正式离职,公司应当为你出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所以要求你上到11月5号属无理要求,不予采纳。
三、在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下,公司除了培训后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也就是签订保密协议)两项外,不得在向员工收取任何押金、违约金等费用,所以工作服押金违法。另外工作服属公司的劳动保护,如果公司不提供不影响工作可以不提供,如果公司提供也不能以此种名义向员工收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31
公司批准你离职的证明你有他就不能算你矿工了,不然就很难说了。按照你说的签了一年的合同你还没转正,那你现在就是还在试用期,你根本不需要等一个月,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不管他批不批你都可以在三天后离职,当然工资也是要拿的。他有什么为难你的你就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过我想公司不会为了一个职员把自己陷如之中的。至于你说的300块他是一定要退的,公司是不允许收取职工任何费用的。
祝你好运呢!
第3个回答  2008-10-31
公司批准你离职的证明你有他就不能算你矿工了..2008年劳动法对试用期也是有保障的。。不知道你从事的什么工作呢。。如果没口你工资就算了。。至于服装费就算了。。如果扣工资了,还有其他一些乱七八糟,,建议下面的做法,,,留好证据。
不合法的,,晕,,,,你想想看,,培训费和服装费。。人家怎么给你退,,,他就说钱已经花在了你们身上。。培训了,,工装了。。
你打当地的劳动冲裁的电话咨询下,。。。然后在给你们公司打电话,告诉他你已经咨询过了,,他们那样做是违法的。。现在只要把钱拿回来就没事。。。不然就去告他们……,到时候他们还要出仲裁费用,,就不止500了、,哈哈,,如果还没效果只有就去告了。。。
第4个回答  2008-10-31
人走茶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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