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批准我30天后离开,我15天就走了,结果公司扣我一月工资,还处理我说算旷工15天,这样对吗?

如题所述

按照合同法规定,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办理好交接后方可结算工资离职的。
公司已经批准你30天后离开,而你15天就走了,属于你单方违约,应该赔偿的。通俗一点讲,你没按公司批准的日期离职,对于公司来讲,肯定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毕竟你一走,还没有人接管你那摊工作,公司扣你工资,属于正常行为。
请正确看待这个问题吧!毕竟,你曾在这个公司工作过,也为这个公司出过力,具体需不需要扣一月工资,应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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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3
楼主旷工15天,这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旷工15天,需要怎么处理,不存在对不对的问题,完全由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

楼主擅自比约定时间提前了15天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属于违法行为。据此,单位可以向楼主进行索赔,也可以将楼主告上法庭。
现在仅仅对楼主的旷工行为进行了处罚,楼主应该感谢原单位的宽宏大量。
第2个回答  2010-04-22
对的,按照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办理好交接后方可结算工资离职的。
第3个回答  2010-04-22
算旷工15天,基本上拿不回来工资,公司不讨要你赔偿就不错了
第4个回答  2010-04-23
恩,我认为公司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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