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申和再审的区别

如题所述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1发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没有截止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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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5
发回重审:http://baike.baidu.com/view/1903808.htm

再审:http://baike.baidu.com/view/264520.htm

区别:我不想大量打字,简单的说,发回重审案是尚未产生生效的法律文书,再审则是已经有了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发回重审是不可执行的案件,而再审案不影响执行。等等,自己看完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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