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民营企业的会计,2010年10月29日提交辞职申请,且当时还在试工期,未转正,工作到11月22日开始歇倒休,清理以前加班,最后计薪日为12月16日,在此期间企业一直没有安排人员与我办理交接手续,也未催我回单位交接,后于12月16日要求我12月21日到单位交接,通过12月21日至22日进行两天交接工作,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签字确认了,可我多次催单位人事部给我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直至2011年1月6日,单位人事部说我的工作还需集团审计,还要问上级领导。目前我的新单位一直催要我的离职证明,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