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宅后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如题所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这一规定,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旧宅院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因为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度,每个本村的农民都享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民都能无偿分配到一块宅基地用来建房。如果出卖或出租了自己的房屋,得到了相应的收入,不能再要求集体为自己再分配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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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4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依法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1-14
关键是不予批准,申请也是白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