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直接辞职,不去交接工作,公司是否理由扣发或不发工资

试用期内我直接打电话辞职,之后就不去公司了。 现在公司叫我再去一趟交接工作,其实重要的东西我都整理好,放好了,在电话就可以交待清楚了,公司一定要我再去一趟。 我实在不想再去了,如果我不去交接公司工作,公司是否理由扣发或不发工资

你不去交接工作,公司是有权不发放工资给你的,因为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你仅仅是电话辞职是没有效力的,公司甚至可以认为你没有按照程序离职。当然这个法定上面是这样规定的,其实你可以跟公司协商,双方都赞同OK的话,没有人吃饱撑着会去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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