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 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 “ 拣 ” 回家 。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 “ 顾家 ” 。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 “ 拣 ” 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1属于什么性质,情节(条款) 2.有什么危害 3.应受的处罚 4.给你的教训或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