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上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构成要件:

1、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范,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外国法。这是因为如果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法院地法,那么该案的法律适用就只涉及一个国家即法院地国。

2、该先决问题相对独立于主要问题,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出,并且有针对它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这是因为如果这个从属的次要问题如果没有独立的冲突规范、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不具有独立性,那么强调主要、次要问题就毫无意义。

3、依准据法所属国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适用的法律,与依法院地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法律不同,由二者得出的判决结果将完全相反。如果二者相同,区别主要问题和先决问题也毫无意义。

扩展资料:

由于先决问题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性,故需要单独考虑其准据法。当时国际上并没有确定先决问题准据法的统一作法,理论上大致存在两种对立的主张,从而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见解:

1、梅尔基奥、温格勒和马丁·沃尔夫等学者认为,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家的冲突规范来确定。此种主张强调随附性,认为先决问题与主要问题是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人为分割主要问题与先决问题。

2、求得二者协调一致的判决结果,在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指定了主要问题的准据法的情形下,将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指定的法律用于解决先决问题就顺理成章了。 

3、拉佩(Rappe)等学者则持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来确定的意见。此种意见主要考虑了先决问题的相对独立性,既然先决问题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问题,其准据法就应当与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一样,由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来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先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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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2

构成要件

1、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范,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外国法。这是因为如果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法院地法,那么该案的法律适用就只涉及一个国家即法院地国。

2、该先决问题相对独立于主要问题,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出,并且有针对它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这是因为如果这个从属的次要问题如果没有独立的冲突规范、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不具有独立性,那么强调主要、次要问题就毫无意义。

3、依准据法所属国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适用的法律,与依法院地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法律不同,由二者得出的判决结果将完全相反。如果二者相同,区别主要问题和先决问题也毫无意义。

先决问题(preliminary question),亦称附带问题(incidental problem),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中的概念,先决问题与主要问题(principal question)相对应,是指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即主要问题)所必须首先要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

扩展资料

国际私法——产生条件

1、各国人民往来频繁,有些民事法律关系含有涉外因素,或者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或者涉讼财产在外国,或者涉讼行为或事实发生在国外。

2、各国民法互相歧异,例如对合法婚姻年龄、继承人的遗产分配份额、违约法律责任等规定有所不同。

3、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一定范围内有适用外国法的必要和可能。

基本原则

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先决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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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1

先决问题是指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即主要问题)所必须首先要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例如,妻子要求继承丈夫遗产的案件,其主要问题是财产继承,而先决问题就是要判断继承财产的女方与生前的男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由此可知,先决问题的解决是处理主要问题的前提。

例如,阶乘只定义于自然数(大于等于零的整数)。因此计算阶乘的程序将会假定输入的值是一个整数,并且它大于等于零,这就是一个先决条件。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并非所有涉外民商事案件都存在先决问题,只有符合下面三个条件的,才可以构成一个先决问题:

1、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范,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外国法。这是因为如果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法院地法,那么该案的法律适用就只涉及一个国家即法院地国。

2、该先决问题相对独立于主要问题,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出,并且有针对它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这是因为如果这个从属的次要问题如果没有独立的冲突规范、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不具有独立性,那么强调主要、次要问题就毫无意义。

3、依准据法所属国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适用的法律,与依法院地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法律不同,由二者得出的判决结果将完全相反。如果二者相同,区别主要问题和先决问题也毫无意义。

举例:一个关于继承问题的涉外民事诉讼,一已婚中国人来到“一夫多妻制"国家,按照当地法律与一名当地女子结婚,之后这个人过世,此时他国外的妻子来中国要求继承丈夫在中国的遗产,与其国内妻子发生争执而诉诸我国法院。本案中要解决该外国妻子要求继承丈夫遗产的案件,首先要解决女方与生前的某男是否存在婚姻关系的问题,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先决问题。

扩展资料:

先决问题准据法

由于先决问题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性,故需要单独考虑其准据法。当时国际上并没有确定先决问题准据法的统一作法,理论上大致存在两种对立的主张,从而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见解:

梅尔基奥、温格勒和马丁·沃尔夫等学者认为,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家的冲突规范来确定。此种主张强调随附性,认为先决问题与主要问题是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人为分割主要问题与先决问题,求得二者协调一致的判决结果,在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指定了主要问题的准据法的情形下,将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指定的法律用于解决先决问题就顺理成章了。

拉佩(Rappe)等学者则持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来确定的意见。此种意见主要考虑了先决问题的相对独立性,既然先决问题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问题,其准据法就应当与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一样,由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来决定。

为了避免前述两种主张片面强调先决问题的某一方面特性所带来的缺陷,莫里斯等学者认为对于先决问题,不能用一个机械的办法去解决,每一个案件可以依据先决问题是与法院地法抑或主要问题的准据法关系更为密切的情况,谋求个别解决,即主张考量先决问题的重心究竟偏向哪一方面而定。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对先决问题作出规定,留待司法实践中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这表明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是以法院地的冲突规范为指引的,将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有关该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去指引准据法,而与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没有关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先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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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法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
2、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
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法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做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

给你举个例子吧,这是我上课听到的,一个关于继承问题的涉外民事诉讼,一已婚中国人来到“一夫多妻制"国家,按照当地法律与一名当地女子结婚,之后这个人过世,此时他国外的妻子来中国要求继承丈夫在中国的遗产,与其国内妻子发生争执而诉诸我国法院。本案中要解决该外国妻子要求继承丈夫遗产的案件,首先要解决女方与生前的某男是否存在婚姻关系的问题,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先决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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