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合同,在合同期内我想辞职,如果我提前一个月申请,是不是无论公司批不批准我都可以走

但是押金就不可以拿回来?那当月的工资可以拿吗?

解答如下:
第一、在合同期内,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管单位是否同意,30日后可以走人,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无论何种情况,单位都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依据为《劳动法》第50条。另外,按照第一点辞职属于依法辞职,单位也不能要求赔偿。

第三、要求交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完全可以要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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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7
你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单方面提出辞职问题,要看你的具体工作性质,合同中有无特殊约定。就一般性工作而言,你可以提出申请,无论公司批准否,均可离开公司,劳动合同并非卖身契,但离开时要移交好公司财物。而押金公司应该无条件退还,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准以任何方式收取押金。当月工资也应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你单方面辞职,唯一不能享受的是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每年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
如果你的工作岗位特殊,你的单方面离开会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你就可能承担一定违约的责任,如合同中无约定就不存在任何问题。追问

我所说的押金是指我压了一个月的工资,我能拿走吗?

第2个回答  2012-06-08
提前30天离职,是一个告知的义务,用人单位没有权利不批准,所有所有的工资应该结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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