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只是临时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员工所有的医药费?

如果是员工把行人撞了,员工是主要责任,而且该员工只是偶尔去打一下工,他能要回他自己的医药费吗?

如果在车祸中主要责任方不是职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车祸中所受的伤也可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工伤治疗所有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误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扩展资料

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5
如果车祸不是员工负主要责任的话。,就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工伤的。认定工伤后,工伤治疗所有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误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的。追问

如果是员工把行人撞了,员工是主要责任,而且该员工只是偶尔去打一下工,他能要回他自己的医药费吗?

追答

如果是这样的话,不能向厂里要求任何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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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5
  如果在车祸中主要责任方不是职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车祸中所受的伤也可认定为工伤。
  《新工商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20-04-10
本人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员工不论在上班和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本应和公司承担责任,应该赔偿员工所有的医药费,误工费,疗养费等,但是,必须由交警现场处理得出结论有效,方可向公司提出赔偿。
第3个回答  2018-03-14
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理应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按照工伤相应处理办法处理,如果公司不理睬,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或者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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