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门市房,租出去了,签的合同是五年。第一年租金是三万五,如果我们想过两年自己干点什么。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不租,我们把房子提前要回来呢?
我听我妈说是五年,但钱是一年一收。可能也像你说的那样。
如果对方生意好的话,可能会一直租下去,人为驱离显然不合法。但有关租金方面一定要调整。现在要和对方签订补充条款的合同,对原合同进行修订和补充,这在情理法方面是允许的。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房租要逐年递增。因为物价成本每年都在上涨,递增房租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