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12号来高威集团上班的,3月20号被换了岗位,做了一个月感觉非常不适应。5月8号递交辞工书,满一个月就没去上班了,我们领导跟我说我一天不去他就当我旷工,三天不去就当我自离,工资一分钱都不会给我。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已经两天没有去上班了,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有人交接领导又不给我带,还说我会把别人带坏什么的,说的话好难听。我不想他总是骂我,而且我辞工也有一个月了,我还是试用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