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

公司和我签订的是聘用协议,而且呢,我也不属于退休人员,也不属于高管人员,星期六,星期天也没休息,还有不定时加班,协议上也没体现工资待遇,只写根据当地工资标准来定(有口头工资,一直在执行,因为我们是在外地工作,还有一份驻外补助!也就是说我们的
待遇是 :基本工资+驻外补助 )。

提问
1 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的关系?法律上是否有一样的效应?
2 公司为给我们买任何三金和保险?合法吗?
3 我们加班有没有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4 可否提交劳动仲裁?
聘 用 协 议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
性 别;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一、聘用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_____项目完成之日止。
二、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项目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四、甲方应该按国家规定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条件。
五、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学习、培训、休息的权利和义务,有参加企业民
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和劳动报酬的权利。
六、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甲乙双方解除协议,均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九、本聘用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一、如果你未与任何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建立过劳动关系),那么该协议实质上已经证明你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因为,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不是看你签订的合同文本是什么题目,而是看你们之间关系的性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劳务关系,一种是劳动关系。如果你和其他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你与现在的用人单位之间便属于劳务关系,但必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否则你是违法的,现在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就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建议你先弄清楚你们之间的关系在考虑仲裁的问题。
  如果你属于合法的,不管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都应该享受社会保险和加班工资,只是这些待遇给谁要的问题。如果是劳务关系,需要两个用人单位之间协商;如果是劳动关系,那肯定是你现在的协议单位支付。
  二、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
  *劳动法对加班工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是按工作日计算的,星期天是不发工资的,计算方法分为,标准日工资和随机日工资。
  1、标准日工资:月工资÷20.83天=日工资
  2、随机日工资:月工资额÷当月实有工作日= 日工资
  注:标准工作日:(全年的天数-全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12=20.83
  随机工作日:全月天数-当月所有公休日(星期天)
  以上是指按月发放工资。如果按日发工资,即上一天班发一天的工资。
  *可参阅以下文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4
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可以理解为企业、受聘者双方对工作内容、岗位职责、职位权力等方面权利义务的书面明确,是岗位职务的聘用。同时,它也是事业单位中对人事关系的一种确立。在实际应用中,也有很多企业通过这种形式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劳动关系的法律载体,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单位依法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聘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从性质上看,聘书是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担任某种职务或承担某项工作的实用文书。它只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意思表示,其是否发放无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并不受其约束,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第2个回答  2008-09-01
你的工作性质好像是按项目来算的,比较麻烦
不过劳动合同都没签,你也太不知道维权了吧。。。
第3个回答  2008-08-31
1:劳动合同与聘用协议是2个决然不同的
劳动合同是关于你关于劳动强度,劳动职位,劳动报酬==的法律文书
聘用协议不具有法律意义,只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关系
2:用人单位必须跟您购买:三金和保险 ,合法
3:劳动法关于加班有详细规定:双休加班200%工资,法定节假日300%工作,但是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计件工,轮休工,三班倒=)详细加班工作要核定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单位加班的详细规定。
4:首先要求跟用人单位鉴定劳动合同。您的聘用协议就是证明您与单位的相互关系,如果想申请劳动仲裁,请保留该协议和近期的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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