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房产销售,做了五个多月,公司也没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时公司说,房子卖出去后只能拿百分之八十的提成,百分之二十交房后才发,当然在我工作期间,客户是一次性付款,把商品房购销合同全弄好了,后来因个人原因,没等到交房就提前辞职了,现在剩下的提成,公司说不给我发了,说是谁接手这个客户,我的提成就是谁的了,我能拿到剩余提成吗?公司不给我具体又该怎么办?
这个可以的,当初公司给我做了名片,还有公司同事也可以证明,购房结算单上有置业顾问我的名字和销售经理还有财务的签名,这些我都有,不知道这些够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