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了,黑心老板说公司有困难,不盈利等各种理由不给签劳动合同(一个项目税后老板能拿20万左右,一年少说五六个项目),但月薪就给我们3000,来时说有提成,结果啥也不给,不给上保险,周末和节假日加班一天才给100,晚上加班不给钱,准备辞职了,辞职时删掉手上正在做的项目的文件违法吗,会被追究责任么?(来时因为没有合同,所以也没签署保密协议)
现在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签署保密协议
追答这跟保密协议无关,虽然你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如果由于你删除该文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你还是需要赔偿的。还有一点,该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已经工作11个月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怎么索要二倍工资,是之前这11个月给补偿那没给的吗
追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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