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刚买人二手房,土地证,原来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我更完名之后使用权类型变成出让了,怎 么回事

如题所述

    城镇土地性质分两种:划拨和出让.

    划拨土地是指经合法批准后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划拨土地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划拨给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后,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新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划拨土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征用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后,由土地管理部门按设计要求划拨给用地单位和个人使用;二是原来就是国有土地,经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给用地单位和个人使用。

    根据新的规定,国家、军队、国家的医院、学校、公共设施以及经济适用房等用地属于划拨土地,其它新增用地都必须出让,就是除去征地的费用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70年或者40年的地租一次交清。

    使用权房,对应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国家无偿划拨)

    产权房,对应的土地性质是:出让(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时向国家缴纳了出让金,有一定的使用期限),所以在你取得新产证时,土地性质必须为出让,否则就不正常啦

    划拨和出让是国有土地的主要取得方式,由于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国家,当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使用时,这种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在土地证上称为:“划拨”。在2000年以前,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只有“划拨”。
    而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目前来讲,从2000年开始,除机关等事业单位用地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外,开发商必须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是通过拍卖方式。这种方式取得方式在土地证上标为:“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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