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经理给新入职员工填写劳动合同,员工没有把劳动合同填好还给人事经理,人事经理因工作忙忘记了这件事。此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整后突然不辞而别,而且此员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站递交劳动仲裁。公司不仅同期和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一直以来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公司从来没有故意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