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 新劳动法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

我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从2007.9到单位上班至2009.10自己离职。单位没有签合同,没有交保险。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我现在想要回我两年的保险金。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我能拿到11个月?23个月?还是拿不到?10月底有一个同事去申请仲裁,比我少做了半年,进行私了。得到了1万多的补偿。我现在才知道这件事情。所以也想得到赔偿。我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最后期限是多少?

11个月,
劳动合同法的第82条规定了,
应该是可以申请2008年2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之后的视同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1-17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你的情况可以获得08年2月到09年10月的双倍工资。但是你是自己离职,所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你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这是一笔比较大的费用,可以私了。看你的具体要求,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行了。
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一般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希望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第2个回答  2009-11-18
同意wsmzmd 的意见,申请仲裁的最后期限可以到2010年10月。
第3个回答  2009-11-19
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所以你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最后期限是2010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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