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租的房子,租期半年,十月份到期。房东现准备把房子卖掉,差不多已经定了。新房主因想快些住上房子,要求我们提前搬走。可最近工作很忙,成天加班,那儿有时间找房子搬家啊。天气又热,搬家太费劲了。我想等些日子再搬。 我就是想问下,如果新房主要求我现在马上搬走,他受法律保护么?如果我想到期到搬,或者缓些日子,“赖着”不走,我受法律保护么?租房子的时候签合同了,上面东西写得比较清楚,可就是没有涉及到这方面内容。 在这里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的朋友们给些信息。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