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明文规定旷工四天以上算自离,公司不给任何工资,当做公司的损失费用,昨天发了工资我去厂里拿,厂里说不给,给的话就是按40块钱一天来算,这合法吗?
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时间
去劳动局怕别人不管,这是因为我自己自离的,
自离不给钱就是违法的,不去试试怎么知道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