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你公司在2014年4月以后到5月 六月,一直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自上一个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到你离职之间的双倍工资。
司法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你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在续签,如果不是你公司要求提高或者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的前提下,那么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款的规定,应当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
司法依据《劳动合同法》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因此,原公司应向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大概2个月。 向你支付符合46条第五款规定,44条的规定情形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你工作期限为两年,应额外支付两个月赔偿,2014年456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限 不满半年,需要支付半个月赔偿。
综上,你能得到的赔偿,大概为4个半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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